本标准代替GB2760—2007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。
本标准与GB 2760—2007 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
——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;
——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;
——删除了表A.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;
——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,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;
——增加了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使用原则,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;
——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,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。
附:GB 2760-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版下载地址
a1--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、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| 发现 33 个匹配项 | 查看 |
c2--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(不含酶制剂) | 发现 1 个匹配项 | 查看 |
f1--食品分类系统 | 发现 7 个匹配项 | 查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