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分类号 | 食品名称 | ||||||||
11.01 | 食糖 | ||||||||
11.03.01 | 蜂蜜 | ||||||||
12.01 | 盐及代盐制品 | ||||||||
13.01 | 婴幼儿配方食品a | ||||||||
14.01.01 | 饮用天然矿泉水 | ||||||||
14.01.02 | 饮用纯净水 | ||||||||
14.01.03 | 其他饮用水 | ||||||||
1 [2] (共2页/27条记录,本页7条) | |||||||||
备注:a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、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,最大使用量分别为 5mg/100mL、5mg/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,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,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;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,最大使用量为7mg/100g,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,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;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