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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 甲基汞食用菌及其制品(木耳及其制品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)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甲基汞
食品中文名称 食用菌及其制品(木耳及其制品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)
限量要求 ≤0.1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2
生效日期 2023-06-30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Hg计。木耳及其制品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。对于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总汞,当总汞含量不超过甲基汞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甲基汞;否则,需测定甲基汞含量再作判定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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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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